12月28日,集团公司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省国资委党委第二考核组对集团公司党委履行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任世旻在考核大会上讲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王正峰等考核组6名成员,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各部室负责人,所属公司负责人,党员、职工代表及退休职工代表等38人参加考核会。会议由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苑钢主持。
任世旻在讲话中对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考核内容、考核要点、考核方法、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说明,并就具体实施步骤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一年一度的一项“政治体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固化转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成效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促学、以考促建、以考促改,推动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王春梅代表集团党委班子作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等5个重要方面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同时,作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报告。集团纪委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
考核组围绕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现场问卷测试。
会后,考核组还进行了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工作。